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一般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:
(1) 对于不同类型工程,分别列出他们所包含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。
(2) 工程的基本情况。一部分为工程名称、地点、类型、施工单位、占地面积等任何项目都共有的资料。另一部分应对不同类型的工程按参数形式记录。
(3) 各项工程组成结构中的单项工程、单位工程的主要参数。
(4) 各项工程的造价情况,即单项工程造价资料和单位工程的预算、结算和决算数据。若出现“三超”现象,则应注明分析原因。供以后使用时参考。
(5) 主要设备、材料的用量及价格。
(6) 各单位一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量。因为工程量相对价格来说更稳定,更利于以后替换使用。